概 述
化學性損傷分為兩大部分,其一為T業(yè)生產使用的原料、制成的化學品或剩余的廢料接觸眼部引起化學性結膜角膜炎、眼灼傷:其二為有毒化學物質通過身體吸收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而發(fā)生的眼部病變。前者稱接觸性眼病,后者稱中毒性眼病。致眼損傷的化學物質主要為酸和堿類物質,其次為金屬腐蝕劑、非金屬無機刺激及腐蝕劑、氧化劑等。
診斷標準
1、我國眼燒傷分度標準見表4 -7。
2、眼部燒傷面積計算
(1)燒傷面積≤1/4,為+。
(2)燒傷面積>1/4,≤1/2為++。
(3)燒傷面積>1/2,≤3/4為+++。
(4)燒傷面積>3/4,為++十十。
分別計算眼瞼、球結膜及角膜情況。
治療原則
1、化學性結膜角膜炎和眼瞼灼傷應積極對癥處理,脫離接觸的化學性物
2、眼球灼傷應立即就近沖洗,仔細檢查結膜穹隆部,去除殘留化學物質。
3、中和治療、前房穿刺、球結膜切開,早期大量維生素C運用。
4、預防感染,促進創(chuàng)面愈合,防止瞼球粘連和其他并發(fā)癥。
5、散瞳,可用l%阿托品,防止虹膜后粘連。
標準
1、力爭恢復一定的視功能。
2、盡力恢復角膜的透明度。
3、眼球形態(tài)完整。